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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特困家庭早产儿救助项目上月起已经启动_民生资讯_大连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昨日了解到,由大连市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新生儿科及儿童保健门诊救治的大连市城乡特困家庭早产儿,将一次性获得大连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募集资金救助。

  今年4月,市妇产医院向大连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提出了《对特困家庭早产儿实施救助项目》的申请,《申请》获得了大连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的积极支持,募集善款用于贫困家庭早产儿救助。凡是大连市城乡特困家庭早产儿(胎龄小于30周,体重小于2500克),经由大连市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新生儿科及儿童保健门诊救治的,均可获得一次性救助。其中,已参加城镇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患儿,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自费的患儿,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患儿家庭可根据患儿实际发生的医疗费,通过政府医保(新农合)报销、个人负担和大连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补充三结合的方式获得帮助。凡大连市辖区内特困家庭早产儿(胎龄小于30周,体重小于2500克),均可以其家长名义提出申请。<癫痫治疗一般要花多少钱?/p>

  申请程序:

  1、由新生儿的父亲或母亲,向大连市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填写申请书提出申请,同时提交(1)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本(或结婚证)复印件;(2)大连市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出具的早产儿诊断证明;(3)城乡低保户需提供"大连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并上交复印件;贫困家庭需要持街道民政部门(乡镇政府)开具贫困的证明。

  2、由申请人认真填写大连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特困家庭早产儿救助项目《捐赠资金资助申请表》,并连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一并上报大连市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医务科。由医务科及时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经大连市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医务科审核,认定符合项目救助条件后,报大连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审核批准实施。    

    4、救助项目实施后,将医疗专用收据及以上材料报送大连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备案。据了解,今年的特困家庭早产儿救助项目自2014年7月1日实施至2015年6月30日止,以后根据善款数额和每年实际发生的特困早产儿数量确定救助人数。

■本报记者常婷 通讯员陈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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