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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镇江句容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少儿升学

2015年句容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各中心小学、局属小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江苏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教规〔2014〕1号)和《镇江市201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镇教发〔2015〕17号)等文件精神,规范我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现就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对象
  崇明街道的红旗、东门、东风、建新、马扎里、红星、葛仙、茅山、河滨、中凌、甲城、新村、梅花等13个社区居委会,华阳街道的上路、北阳门等2个社区居委会和下甸、里巷口、杨家巷、钱家边、吉里、南亭、周家岗、新坊等8个村委会,黄梅街道的杨塘岗、赤岗、三里井、西庙、三台阁、寨里等6个社区居委会户籍的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原则  
以户籍为前提,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以入学对象法定监护人独立的合法固定住所(指属于自有完全产权的生活住房)为依据,划分学区招生;若入学对象法定监护人没有独立的合法固定住所,以入学对象法定监护人父母独立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三、学区划分
  1.招生对象的法定监护人在句容城区有独立的合法固定住所,其学区划分(见附件)如下:
  市实验小学学区:宁杭南路→华阳东路→东昌中路→河滨西路→高骊山路→镇句路→句容河→河滨北路→南大街→建设路→华阳南路→华阳北路→崇明东路→宁杭南路区域内;
  崇明小学学区:文昌东路→东昌中路→华阳东路→宁杭南路→崇明东路→华阳北路→文昌东路区域内;
  崇明小学北校区学区:福地路→长江路→文昌东路→高骊山路→河滨西路→东昌中路→文昌东路→华阳北路→福地路区域内;
  河滨路小学学区:南工路→华阳南路→建设路→南大街→河滨北路→宁杭南路→二圣路→洪武路→南工路区域内;
  华阳中心小学学区:文昌中路→文昌东路→华阳北路→华阳南路→南工路→洪武路→文昌中路区域内;
  开发区中心小学学区:(自南)洪武路→文昌中路→文昌东路→华阳北路(向北)西部区域内;
  华阳实验小学学区:(自东)镇句路→句容河→宁杭南路→二圣路(向西)以南区域内。

  2.招生对象的法定监护人独立的合法固定住所不在以上7个招生学区划分图以内,或没有独立的合法固定住所,其具体学区划分如下:
  (1)崇明街道适龄儿童学区:
  ①实验小学:东风社区居委会;
  ②崇明小学:马扎里社区居委会;
  ③崇明小学北校区:东门社区居委会;
  ④河滨路小学:红星、茅山、河滨社区居委会;
  ⑤华阳中心小学:红旗、建新、葛仙、中凌社区居委会;
  ⑥开发区中心小学:梅花、新村社区居委会;
  ⑦华阳实验小学:甲城社区居委会。
  (2)华阳街道下甸、里巷口2个行政村适龄儿童学区为崇明小学北校区,其他行政村(社区居委会)适龄儿童学区为华阳实验小学。
  (3)黄梅街道杨塘岗社区居委会适龄儿童学区为崇明小学北校区,其他社区居委会适龄儿童学区为开发区中心小学。
  3.句容城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句教发〔2009〕98号)和《句容市201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句教发〔2015〕35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外来务工人员独立的合法固定住所或就业地点在(自西)河滨北路→华阳南路→建设路→宁杭南路→镇句路以南区域内,其子女学区为华阳实验小学;独立的合法固定住所或就业地点在城区其他区域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区为开发区中心小学。

  四、招生安排
  8月9―10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携适龄儿童凭户口簿、房产证明、幼儿园毕业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

  五、有关规定
  1.城区幼儿园中本市农村户籍的大班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
  2.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招生报名的服务工作,热情接待家长,遇到问题应认真解释,妥善解决,以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3.各校要以大局为重,服从市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违反招生政策违规招生。对施教区内学生的学位安排,因特殊情况无法解决,学校应主动向市教育局汇报,由市教育局组织协商解决;一些难以界定的个案由市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提出处理意见,有关学校必须服从安排。
  4.凡在报名中弄虚作假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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