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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杀岳父母携妻同运尸体 只因索要户口本被拒社会民生

  □指控

  男子被控杀死岳父母

  男子陈某生于1987年。2009年,陈某与妻子郑女士登记结婚。婚后,陈某与妻子居住在房山区某村内一平房院落。

  据检方指控,2014年5月30日20时许,陈某因琐事在丰台区某小区其岳父岳母家中,与岳母李某发生争执。后陈某持斧子击打李某头部数下,并持刀划刺李某颈部,致李某被钝器多次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当日21时,陈某又与下班回到家中的岳父郑某发生争执,陈某又持斧子击打岳父头部数下,造成郑某被钝器多次击打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次日,陈某将李某的尸体肢解后运至房山区其暂住地附近掩埋。

  陈某作案后于2014年5月31日向公安机关投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在上述地点找到被害人尸体及在案相关物证。

  此外,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司法鉴定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为,陈某被诊断为无精神病,2014年5月30日实施违法行为时处于生理性激情状态,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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