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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240元网费被索万元违约金

据法制日报报道 6年前,张先生超期使用了两个月的网络。2012年2月张先生发现欠费从最初的240元迅猛增至1.2万元。6年间,电信公司催缴过两次,但始终没有及时告知其产生费用。消协认为,服务商未尽告知义务,不告知不断网属于恶意怂恿消费。

2004年9月,张先生与网通安阳分公司签协议接受上网服务。但到期后未收到网通安阳分公司的"到期通知”,网络通讯也未被切断,在他没注意的情况下,超期使用网络两个月。两个月后即2005年12月,张先癫痫病检查什么?生被停机断网。

2008年6月,张先生偶然间在小区看到网通安阳分公司贴的一张欠费追缴单,显示他欠费金额2040元。他查询后得知自己所欠费用实际是240元。2012年2月,张先生又在小区看见一张联通安阳分公司的欠费追缴单,显示其宽带欠费12456.78元,其中本金20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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