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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12 19:29:19
为了让广大消费者了解青海省防冻液市场产品质量状况,指导消费者安全、合理消费,青海省消费者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省城西宁各大汽配城销售的部分防冻液开展了比较试验。同时,本次比较试验样品的检测工作委托青海省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完成。 发动机防冻液(冷却液)是发动机降温的媒介,它的作用是为发动机降温。它即保障了车辆适应当地环境,又保障了车辆不受损伤。具有冰点低、沸点高、防腐蚀、防水垢的特点,四季通用,使用方便,也是汽车发动机正常运转不可缺少的散热介质。由于青海省地处高原,冬季气候寒冷,气压低,能正确选用防冻,防沸、防腐蚀、传热效率高的防冻液,对消费者汽车的安全使用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为了更好地使试验结果准确地反映出真实情况,本次比较试验样品由省消协工作人员和检验站工作人员共同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分别从西宁市昆仑汽配城、三江源汽配城、中慧国际汽配城及祁连路汽配城按市场零售价购买。样品涉及"驰美”、"车仆”、"大众”、"事特孚”、"力牌”、"蓝星”、"路路达”、"恒运”、"红日”、"海力”、"新加利”、"汉高”、"昆仑之星”、"高路宝”、"奔牌”、"雪舟冬乐”、"康普顿”、"统尊”、"中海石化”、"东风伟士顿”20个品牌,规格型号均为-30号防冻液,包装重量有1.5㎏-9㎏不等,价格也按包装重量多少从15.00元-90.00元不等。 与此同时,本次比较试验采用的标准是参照(NB/SH/T0521-2010)《乙二醇型和丙二醇型发动机冷却液》国家行业标准;同时,以冰点、沸点、玻璃器皿腐蚀及泡沫倾向四个项目为测试内容,得到了比较准确的试验结果。 通过本次比较试验的结果可以看出,目前省城市场上销售的-30号防冻液整体质量较好,绝大部分产品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放心使用。但是,比较试验也发现个别企业的样品还存在一些质量问题,如壳牌统一(香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万达华能(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统尊”牌防冻液样品的冰点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青海省西宁市红日汽车用品厂生产的"红日”牌防冻液样品的沸点和玻璃器皿腐蚀两项指标都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需要企业及时改进,提高产品质量。(宋翠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