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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东国际迟迟未交房遭买房者投诉_民生专栏

  讯:"交房日期明显违约,开发商不按合同支付违约金,还理直气壮让我们到法院起诉,尚东国际开发商实在太霸道蛮横了。”6月17日,市民刘先生致电晚报热线投诉,希望为自己讨一个说法。

  市民:尚东国际违约不按合同来

  据刘先生表示,2011年9月,他在尚东国际购买了一套143.86平方米的电梯房,9月27日签订购买合同并一次性付清房款541000元。合同约定开发商于2012年12月31日前交房。"如今已经到了2013年6月下旬,尚东国际依然没有交付房屋。”刘先生说。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所买房子楼栋内的电梯尚未经安全部门验收,楼外道路尚未整治,过道未粉刷,完全达不到房管部门规定的交房条件。

  由于开发商严重违约,刘先生要求按照合同规定退房并赔款,对此尚东国际表示,退房要走法律程序,耽误时间,对双方都不利。

  他们同意按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但违约金不支付现金,用物业管理费抵扣。

  对于开发商的回复,刘先生表示不能接受。"开发商违约,按照合同规定,我有权退房,并索取违约金。不然,签合同还有何法律效力?”此外,刘先生算了一笔账。他表示,按照合同上规定的出卖人逾期交房每天万分之一的违约金来算,违约金应该有9000元,而每     年的物业费只需交1000余元,如果用物业费来抵,将变成长达9年的物业费。"物业会有变动,如果几年后物业一换,谁还会管你。”刘先生担心地说。

  而将违约金用来支付长达9年的物业管理费,刘先生表示,这在合同上并没有注明。

  "如果合同上有这条,我相信没有几个购房者会签的。签合同的时候,我们担心没按时缴款造成违约而四处借钱。如今开发商拿着合同耍小孩,我买房子还是买祖宗啊!”刘先生愤怒道。

  尚东国际:不愿用物业费抵,可到法院起诉

  17日下午,记者和刘先生一起来到尚东国际开发商办公处。在得知记者来到现场,尚东国际一位工作人员说,"叫记者做什么,记者都是没事做的。”并表示,"舆论监督有么得用呢?”随后,记者找到了开发商毛总,当记者表示希望进一步了解情况时,他让记者去找销售负责人。

  对于违约金赔偿问题,该老总表示如果     业主不愿意用物业费来抵扣,可以到法院起诉。

  市开发办:开发商确实已违约

  当日,记者在市开发办了解到,尚东国际开发商确实已经违约,并已经将违约回复函发给市开发办。

  在该违约回复函中,尚东国际开发商景德镇荣恒置业有限公司回复表示,该楼栋逾期交房属实,并没有恶意逾期。

  记者了解到,尚东国际还存在和刘先生一样遭遇逾期交房在焦急等待的业主。

  律师:若开发商违约属实,法院起诉仍应支付业主现金

  关于双方的争执,昨日,记者采访了江西景之元律师事务所黄长征律师。黄律师表示,从法律上来讲,如果合同未注明违约金可用于抵扣物业费等费用,违约金就是现金。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业主到法院起诉,若开发商违约属实,开发商依然需要支付现金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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