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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12 19:32:35
在使用超低能量饮食治疗时,开始1-2周饮食中的能量不宜一下子降得太低,应让患者有一个逐步适应的过程。在饮食治疗开始后的第3―4周,再达到其所要求的每日饮食中能量摄取值控制在2500-3400千焦耳(600-800千卡)之间的目标。在治疗过程中,患者要注意自己的饮水量,最好是能保持治疗前每天1.5―3升的饮水量。
超低能量饮食疗法一般采用3个月为一疗程的短期疗法。一个疗程结束后,患者不可直接恢复到正常普通饮食状态下,而应经过4―6周缓慢增加饮食的过程后,再逐步过渡到普通饮食。恢复期间摄入的饮食能量控制在每天每千克体重100-120千焦耳(24―28千卡)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