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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公园停车场将实行停车收费

  记者 朱俊波 实习生 刘思晴 通讯员 夏小虎

  记者从市中心城区停车收费管理中心获悉,从2014年1月1日起,龙泉公园门前停车场实行停车收费管理,以缓解市民停车难的问题。据介绍,自2012年7月1日实施停车收费管理以来,荆门城区新增停车泊位1700余个,其中免费停车泊位500余个。

  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合理利用城市道路资源,规范龙泉公园门前停车秩序,营造良好的停车环境,根据《湖北省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鄂财综规[2010]18号)和《荆门市城区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实施方案》(荆政办发[2012]5号)等文件规定,本着"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市中心城区停车收费管理中心将从2014年1月1日起,对龙泉公园门前停车场实施停车收费管理。

  龙泉公园门前停车场共有停车收费泊位53个,收费时段为每天7时至20时,其中摩托车每泊位1元/小时,每日每车累计最高收费5元;中小型车,每泊位2元/小时,每日每车累计收费最高收费15元;大型车,每泊位3元/小时,每日每车累计最高收费18元。当日20:00至次日7:00实行免费停车。临时停车在15分钟(含15分钟)以内的车辆和军队、武警部队车辆及公安、司法机关统一标志的警车,标志有防汛、抢险、救护、运钞等特种车辆实行免收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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