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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12 19:34:43
湘潭在线8月7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李涛)夜深人静,当大多数人渐渐进入梦乡时,湘潭男子陈海华和他的一班兄弟迎来了"大展身手”的好机会。不过,他们做的,可不是什么好事情,而是专门偷盗他人的摩托车和电动车。
都说四十不惑,陈海华年近四十,却没有固定职业,整天无所事事。为了来钱快,他甚至不惜以身试法。2000年8月,陈海华因抢夺罪被广州市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2006年9月,他又因盗窃罪被湘潭市雨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然而,这两次教训,都没让他学好。
2012年,苦于手头没钱,又不想辛苦正经做事,陈海华决定重操旧业。
说干就干,陈海华约上几个臭味相投的"兄弟”,白天睡觉,晚上趁着夜深人静"开工做事”。
期间,陈海华或单独行动,或与人合伙,多次在凌晨时分来到衡山县、湘潭县等农村地区,采取剪线、撬锁等方式盗窃摩托车、电动车等。
截至案发,共盗得摩托车、电动车36辆,涉案金额达19万余元。
这次事发,让陈海华面临"三进监牢”的尴尬。法庭上,他不无悔意,然而为时已晚。
法院审理认为,陈海华在服刑后5年内再犯,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最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陈海华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