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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优惠政策紧张办理中 - - -

  记者近日从市地税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增量住房交易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相关事项正在紧张办理当中。

  据介绍,2004年5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前购买的普通住房,且在2010年12月31日前已经在地税机关办理了备案登记,但未享受契税优惠的纳税人可以按规定继续享受0.75%的契税优惠,即内政发〔2004〕48号第32条规定的契税优惠政策。

  市地税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本次契税优惠政策的办理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此期限内未按规定办理的纳税人,将按现行契税政策执行。现行契癫痫一般都检查什么?税政策相关的契税税率为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的,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为了稳妥处理好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优惠政策遗留问题,维护纳税人权益,市地税局在第一时间内制发了公告,保证市民及时了解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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