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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上虞设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每年不低于三百万---

  从2011年起,浙江省上虞市建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300万元的专项资金,采取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并根据实际需要逐年递增。

  一是鼓励创建文化产业集聚区(基地)。支持将旧城区、旧工业区等改造成为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对成功创建国家文化产业集聚区(基地)、浙江省、绍兴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是支持企业依法新建、改建、扩建文化项目。对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出让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的符合文化产业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的文化产业项目,分别按实际投资额的1.5%、1.0%和0.5%的比例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三是支持文化企业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对企业参加经市政府批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的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境外的,摊位费给予80%补助,最高不超过8万元;境内的,摊位费给予50%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四是加快培育文化产业品牌,引导企业管理上层次。对当年获得绍兴市级文化企业品牌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省级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国家级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化管理体系认证的文化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支持重点文化企业发展,定期评选"市年度十佳文化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儿童癫痫要怎么检查? 五是大力扶持企业原创动漫、游戏及创意作品。企业投资和创作获国家级、省级以上政府奖项的数字动漫原创作品,一次性分别奖励8万元、5万元;对企业创作经国家文化部或工信部批准且正式上线运营的原创网络游戏,每款奖励2万元。对企业及个人投资和创作获国家级、省级政府奖项的其它文化创意原创作品,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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