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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12 19:15:15
《2016年度卢氏县横涧乡寺上村梅花造型技术推广科技扶贫项目》
利益联接机制协议
甲方:横涧乡寺上村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卢氏县岳春方梅花种植合作社 (以下简称乙方):
为更好的抓好《2016
年度卢氏县横涧乡寺上村梅花造型技术推广科技扶贫项目》的建设,打造我村梅花新亮点,为将来村里产业和旅游发展创条新路,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项目实施贫困农户同意委托你社实施该项目,完善相关利益联结机制。
一、利益连接机制
1、合作社按照项目要求建设。资金补助给合作社,但合作社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2、合作社保证在实施完成扶贫项目规定的面积基础上,发展周边农户及贫困户参与到该产业,并且尽力发展的数量大于项目规定数量的两倍以上,提高农户种植积极性,保证农户的根本利益。
3、合作社承诺发展辖区内与该项目有关的产业,带动辖区内的农户及贫困户增收致富,创造的效益尽量达到在项目总资金的三倍以上。
4、合作社保证带动固定就业,按照扶贫资金带动25户90人固定就业。合作社承诺对于不在合作社内的贫困户,提供精准扶贫,由村统计调查后,合作社进行统一安排就近就业。
二、特别约定
1、村民进基地参观,给予免费参观,并提供优质的服务,让村民感受到项目带来经济效益的成就感,产生种植兴趣,壮大我村种植业。
2、每年定期组织种植技术培训活动,举办培训班,让村民学习种植技术,提高种植效益,让人人掌握种植技术,从而带动村民致富、奔小康。
3、对实地操作和学习所得的经验和技术与村民分享,带动村民共同进步。
4、帮助村民打开销路市场,使村民的基本经济利益得到保障,解除种植的后顾之忧。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协议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协议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守约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2如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解决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四、争议条款
因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3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条款
本协议签订之后,镇内各相关成员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协议由该部门负责,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8份,村和合作社各存一份,报县扶贫局、县财政局4份,乡政府一份、乡财政一份。
甲方:(签章)
签约日期: 2016年 9月 6日
乙方:(签章)卢氏县岳春方梅花种植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址:卢氏县横涧乡寺上村 签约日期:2016年 9月 6日
(一)农民土地出租模式
以村成立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合作社作为农户与农业龙头企业的桥梁,统一标准,统一协议,一个口子集中土地。合作社集中土地后,与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公司不面对一家一户。这样就避免了一家一户零星流转带来的诸多问题,消除了租地农民的担忧心理。
(二)企业资癫痫病症状中药金、技术和农民土地、劳力入股模式
为了激活农村土地要素,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通过"企业以资金、技术入股,农民以土地、劳力入股分红”方式,公司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共同受益。农民以拥有的土地、劳力折价入股,业主以投入的资金、技术折价入股,所得收益按入股比例分红(农户占收益的40%,企业占收益的60%)。
(三)企业建农业发展园区,农民参与管理模式
由企业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园区,农民到园区帮助"寄种”管理,实行"五统一”(即:由公司向农民统一供种供苗、统一农资供应、统一防疫防病、统一技术指导、统一销售服务),公司与农户签订合同,由公司实行"五统一”。
(四)企业带家庭适度规模经营模式
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基地建设,进一步做大做强农业产业,积极探索公司带家庭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共同打造养殖产业基地。具体就是鼓励有一定经济实力、懂种养技术和有养殖意愿的群众以家庭为单位,利用自身实际劳动力,每户承包土地3050亩不等,进行养殖适度规模经营,自主或与公司联结,由公司统一销售。
(五)企业带动农户经验模式
由公司出资建标准化园区,免费提供技术,包产品回收;农户租赁,自主生产管理,获取种植利润。
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市场主导、公司运作,政府引导、金融支持,协会组织、科技支撑”的原则,大力实施"公司+基地+协会+金融+保险+政府+农户”的"发展模式,实行"基地带园区、公司带农户、专合组织带成员、协会带会员”的四带形式,强化科技服务,实行订单种植,公司与农民签订种植协议,明确最低收购保护价,确保农民利益。
(六)企业带专合组织模式
组织农民成立了生态家禽养殖合作社。按照"合作社+企业+农户”经营模式,实行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分红,并对会员按股金份额进行二次返利,合作社与会员之间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农业公司向合作社提供鸡种、供应农资和养殖技术,包产品回收;合作社组织会员自主生产、自行管理、统一销售,真正实行"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进一步带动农民增产增收。会员按照项目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优先安排,力争让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会员占到总会员的70%左右。
农民到企业就业领工资模式
实施扶贫产业项目的企业或者大户用工优先安排项目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由项目所在村村委会负责协调轮流派工,力争贫困户用工量达企业全部用工量的70%以上,工人工资按照市场价格协商支
付,贫困农户务工收入总和不低于企业或者大户享受扶贫资金补贴的总和。
贫困户利益联结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扎实推进扶贫帮扶工作,增加贫困人口收益,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基于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在经过 研究同意后,将上级财政帮扶资金40万元(大写:肆拾万元整)投资**公司,双方约定甲方每年分红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投资期限为3年。
二、投资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所投本金只做纯资本投资,该笔投资实行保本分红,甲方不参与分股,不参与乙方经营管理。
四、投资分红提前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投资资金后,即支付给甲方投资分红5万元,乙方于每年 月 日支付下一年度分红。投资期满后,若不续签合作协议,则乙方将40万元投资本金无条件退还甲方。
五、因甲方所投本金系国家扶贫资金,若乙方发生关闭工厂、破产、倒闭等停止经营的情况,应无条件偿还甲方投资本金。
六、在协议执行时间内,若乙方超过一个月不支付分红金或退还本金,乙方应另行偿付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五违约金给甲方。
七、乙方要有对贫困村村民负责的责任感,切实有效经营管理公司,并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到公司就业。
八、若因国家政策调整之需要,甲乙双方应提前终止本合作协议,清算投资。
九、协议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乡扶贫办备案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2019年度荣春村精准扶贫产业项目
利益联接机制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内容概述
荣春村肉鹅养殖小区为荣春村村集体所有,通过每年租赁给养殖大户收取租金的方式,来获得该项目的扶贫产业项目资金。为公开公正的使用该产业项目扶贫项目资金,并更好的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荣春村贫困农户同意荣春村村委会分配该扶贫产业资金,并完善覆盖全村10户贫困户的相关利益联结机制。
二、利益连接机制
1、甲方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将该产业扶贫资金以肉鹅养殖小区务工岗位工资的形式及补助分红的形式发放到荣春村贫困户手中。
2、设立的肉鹅养殖小区务工岗位,以多劳多得的方式设定岗位工资,提高提高贫困户务工的积极性,保证贫困户的根本利益。
3、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方式,在会议认可通过后,将该产业扶贫资金以生活补助的形式发放贫困户。
4、对于身患大病的贫困户,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方式,在会议认可通过后,从产业资金中给予大病贫困户一定的资金援助。
三、特别约定
以多劳多得为原则,村委会对肉鹅养殖小区务工岗位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对签订肉鹅养殖小区务工岗位的贫困户,在考核不合格的情况下按比例减少公益性岗位工资。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协议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协议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解释原因理由。贫困户如因违约而对甲方造成了损失应由贫困户本人对甲方做出赔偿。
五、其他条款
本协议签订之后,镇内各相关成员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协议由该部门负责,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3份,村委会和贫困户代表各存一份,乡政府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签约日期:2018年 1月 8日
庭院种植项目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协议
甲方:荣春村委会(以下称甲方) 乙方:绿嘉园合作社(以下称乙方)
为更好的落实脱贫扶贫产业,带动贫困户致富增收,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贫苦户农业蔬菜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后经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同意由村委会代表参与种植的贫困户作为甲方,并委托你社(乙方)实施该项目,完善相关利益联结机制。
一、利益连接机制
1、合作社按照项目要求实施,资金补助给合作社、但合作社要严格按照项目合同约定执行。
2、合作社保证在实施该项目种植面积的基础上,保证参与的贫困户获更大的利益。
3、合作社承诺该项目种植的农作物阿紫合同范围约定的条件下优先收购、保证不低于合同约定的价格收购产品。
4、合作社保证带动固定就业、带动28户贫困户增收。 二、特别约定
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在荣春区域内种植的豇豆角、窝瓜、辣椒,按本《合同》约定的亩数种植收获的、符合收购标准的全部收购。
2、乙方保证给种植户提供种植的技术支持,提高种植效益,让参与的贫困户人人掌握种植技术、从而带动村民致富。 3、甲方协助乙方购买虹豆角种子(正规种子公司生产)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严格执行乙方的种植要求确保达到质量标准。甲方不得将合同约定亩数以外的豇豆角、窝瓜、辣椒交送收购地,如发现按金额的十倍赔偿。
2、乙方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得拒绝收购。荣春村所种植生产的产品,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乙方负责包收。如果乙方不及时收购产品,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实际投入赔偿。如果乙方拒收贫困户种植符合标准的约定内数量的产品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证金先行支付赔偿金。
四、争议条款
因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13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收购事项:
1、收购时间:乙方在收购时限内合理安排收购时间、数量,采用公告通知等形式,分时段预约收购,确保贷场不积压,不拥挤。如甲方未按乙方约定时间交售产品,乙方有权拒收。
2、收购方式:以村为单位,由乙方负责收购运输和结算。 3、收购地点: 黑龙江粤龙源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地。 汤原县富民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所在地。
4、结算方式:以种植户为单位,由乙方负责结算,并保证货物到场当日内结算完毕。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荣春村委会(盖章)
乙方:绿嘉园合作社 法人代表:
签约时间:
2018年4月日
10 附件: 1.贫困户发展庭院种养种类与经济补贴明细表
企农利益联结机制介绍:
(一)农民土地出租模式
以村成立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合作社作为农户与农业龙头企业的桥梁,统一标准,统一协议,一个口子集中土地。合作社集中土地后,与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公司不面对一家一户。这样就避免了一家一户零星流转带来的诸多问题,消除了租地农民的担忧心理。
(二)企业资金、技术和农民土地、劳力入股模式
为了激活农村土地要素,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通过"企业以资金、技术入股,农民以土地、劳力入股分红”方式,公司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共同受益。农民以拥有的土地、劳力折价入股,业主以投入的资金、技术折价入股,所得收益按入股比例分红。
(三)企业建农业发展园区,农民参与管理模式
由企业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园区,农民到园区帮助"寄种”管理,实行"五统一”(即:由公司向农民统一供种供苗、统一农资供应、统一防疫防病、统一技术指导、统一销售服务)。
(四)企业带家庭模式
鼓励有一定经济实力、懂种养技术和有养殖意愿的群众以家庭为单位,利用自身实际劳动力,每户承包土地3050亩不等,进行养殖适度规模经营,自主或与公司联结,由公司统一销售。
(五)企业带动农户模式癫痫病可以用中医治好吗strong>
实行"基地带园区、公司带农户、专合组织带成员、协会带会员”的四带形式,强化科技服务,实行订单种植,公司与农民签订种植协议,明确最低收购保护价,确保农民利益。
(六)企业带专合组织模式
按照"合作社+企业+农户”经营模式,实行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分红,并对会员按股金份额进行二次返利,合作社与会员之间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
***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助推脱贫攻坚
脱贫攻坚整个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贫困人口实现稳定增收。为此,***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就不断因地制宜创新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脱贫成果能够真正落实到户、到人。
一、创新肉驴养殖"扶农公司+企业+农户”机制 分三种具体运行办法:一是县政府将扶贫整合资金注入扶农公司建设圈舍,出租给养殖企业,每年按圈舍投资额的6.09%收取租金,全部给贫困户分红;二是养殖企业为贫困户代养驴驹,连续两年每年给予贫困户购驴成本10%的分红,第三年返还代养时同等月份的驴驹;三是企业将购买的驴驹分发到贫困户进行散养,连续两年每年给贫困户2500元饲养费,每年农户除去饲草和防疫成本可净收益800元左右。代表公司为宸鹏佳禾,采用第三种运行办法,公司已将第一批购置的1500头肉驴分发到户,覆盖范围达502户,预计年底每户贫困户平均收益可达2400元。另外,县财政已安排3800万扶贫整合资金注入扶农公司用于圈舍建设,目前项目完成征地271亩,前期手续基本完成,建成运营后可覆盖贫困户3000户,平均每户分红750元。
二、蔬菜种植"差额补贴入股+三金一补分配”机制 该机制是在前期小关村"种植大户+合作社+农户”小关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提升。"差额补贴入股”是指村集体资产入股、五保户免费入股、贫困户低价入股,每股5000元,扶贫资金给特困户每股补5000元,贫困户每股补4000元。"三金一补分配”是指合作社在售出大棚蔬菜后,每棚菜扣除400元的"三金一补”资金,其中100元公积金用来维护设施,100元公益金用来技术服务和培训,100元风险金用来买农业保险,100元救助金用来补贴村里的贫困户。目前这一模式已实现小关、四十亩滩两个村全覆盖,小关村2017年带动45户贫困户实现户均增收500元。四十亩滩村带动28户贫困户实现户均增收822元。
三、林果产业"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机制 一是"大园区、小业主”模式。按照每50亩为一单元,公司将园区内林果产业分成300个单元分给农户管护,农户按照公司的统一要求和标准进行经营管理,公司按月支付农户报酬,实现家门口就业。二是"631分配”模式。以"企业投资建设,农户以土地入股,村集体参与服务管理”的办法发展林果产业,产业收益按照公司占60%、农户占30%、村集体占10%的比例进行分红,实现农户增收和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双目标。代表公司是益丰农业有限公司,目前园区共带动周边漫流堡等六个村农户达1800多户,其中贫困户280余户,户均年增收6000元。
四、农业园区农民赚"四金”机制
以农业产业龙头企业为载体,以专业合作社为平台,农民通过土地流转收"租金”,以土地入股合作社收"股金”、园区就业赚"薪金”、重病重残领"基金”。代表公司是久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流转拣花堡村、咀儿图村土地5500亩,共涉及120户农户,其中贫困户72户,每亩每年租金150元。吸收贫困人口120人进园区打工,每人每年可赚薪金20000元左右。另外企业每年拿出盈利的5%作为扶贫救助基金,对拣花堡、咀儿图两个村的108名重病重残贫困户给予救助,人均每年可领取救助金600元。
今年,该县推广以上利益联结机制的同时,在光伏收益分配方面准备探索实行"劳务奖补”机制,即重病重残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直接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补助;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设置护林员、保洁员等公益岗位,采取劳务奖补的办法给予补助,既保障了贫困户权益,又避免了"不劳而获”。